黃金、鉑金等貴重金屬因價值昂貴,以克論值。在買賣活動中時有不法商販在稱量器具上做手腳,坑害消費者,謀取不良利益。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打擊計量欺詐行為,寧城縣質監(jiān)局行政執(zhí)法人員開展了金銀制品銷售領域專項計量監(jiān)督檢查。
2013年9月24日,檢查組對縣內周大生珠寶、老鳳祥銀樓、金子號金店、萃華金店等15家金銀飾品銷售門店展開計量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了門店在金銀飾品標簽上是否標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買賣結算時是否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買賣交易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是否經(jīng)過檢定合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的規(guī)定,質量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是千克(公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規(guī)定,用于貿(mào)易結算的天平、稱、砝碼等實行強制檢定。
通過檢查未發(fā)現(xiàn)標注和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行為。但上述15家門店只有一家的復稱電子天平進行了檢定,其余商家在用的電子天平均為檢定。執(zhí)法人員當場責令商家停止使用未經(jīng)強制檢定的電子天平,強制商家在7天內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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