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云縣賓館(酒店)電話計時計費裝置(系統(tǒng))合格率低 (2005-05-16)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
瀏覽:1099
根據國家規(guī)定,電話計費計時裝置是屬于國家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為確保在用電話計時計費裝置的準確可靠,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四月份縉云縣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和麗水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測院對縉云縣賓館(酒店)的電話計時計費裝置進行了強制檢定,從檢定的情況看,問題相當突出,其電話計時計費裝置的合格率僅有30% ,而合格的這幾家賓館也是電信公司及時進行調整后才合格,另有一家賓館其電話漏單率達20%,本應收取的電話費因裝置漏顯而無法向客人收取,不能保護賓館自已的合法權益。在這次檢查中沒有發(fā)現(xiàn)賓館(酒店)有弄虛作假行為,問題均出在電信和鐵通方面對費率設置、服務費設置不準確,沒有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設置,計時誤差甚至超出國家規(guī)定最大允許誤差14倍,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這次檢定檢查的具體情況,縉云縣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將對其予以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整改,經批評教育無效的及不配合檢定的單位,將予以公開曝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今后各賓館安裝使用的電話計時計費裝置,必需向縉云縣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申請,經麗水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測院檢定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將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