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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眉山市政協(xié)常委夏績恩建議移動電話收費應(yīng)按秒計費

發(fā)布時間:2012-03-15 作者: 來源: 瀏覽:321568

      移動通信的電話收費到底如何計量,一直是社會關(guān)注和爭議的焦點。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眉山市政協(xié)常委、農(nóng)工黨眉山市總支主委夏績恩說,近年來,移動電話通話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費的霸王模式,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質(zhì)疑。他建議取消現(xiàn)行不合理的收費計量模式,采用按秒收費或者約定俗成的“四舍五入”原則計費。

      據(jù)夏績恩調(diào)查分析,理論上講假設(shè)有59人分別在目前移動通信計費模式下分別實際通話1秒、2秒、3秒……59秒就相應(yīng)被多計費59秒、58秒、57秒……1秒,總計起來59人實際通話1770秒則被實際計費3540秒、多計費部分占實際通話時長的50%,也就是說移動通信營運商在為消費者只實際提供了1770秒電信服務(wù)的情況下則可以強勢地多收取了50%的移動電話通信服務(wù)費用。

      通過實際隨機抽查某人不同年段的兩個月內(nèi)移動通話分別為381次和634次、通話實際時長分別為737分鐘和1188分鐘,兩段通話中分別有1次和3次為整分鐘通話時長完畢未見多計費外,其他380次和631次通話均有不足一分鐘按一分鐘計費的情況,最多一次被多計費59秒、最少一次被多計費1秒;實際分別被多計費180分鐘和350分鐘、平均每通話一次分別被多計費28.42秒和33.38秒;兩個月多計費部分分別占實際通話時長的24.42%和29.42%;也就是說移動通信營運商在為消費者只實際提供了737分鐘和1188分鐘電信服務(wù)的情況下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計費模式強勢地多收取24.42%和29.42%的電信服務(wù)費用。

      夏績恩還算了一筆賬:中國三大移動電話營運商2010年年報顯示共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為8763.64億元、其中實現(xiàn)移動通信收入4638.82億元。若按照每通話時長至少被多計費24.42%計算,2010年三大營運商以“不足一分鐘按一分鐘計費的計費模式”多計費并且相應(yīng)增加了移動通信收入1132.8億元,2010年全國移動用戶有8.63億,平均每個移動通信用戶每年被不合理的計費模式多計收通信服務(wù)費用131.26元。

      夏績恩建議,盡快實施合理、公平和誠信的按秒計費或“四舍五入”計費模式。具體而言,就是實行全新的以按秒計費的模式;完善按分計費的模式引入“四舍五入”計費交易法則(不足30秒不計費,超過30秒按一分鐘計費),使廣大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亦使經(jīng)營者誠實服務(wù)、摒棄不合理、不誠信和不道德的壟斷經(jīng)營模式。他還建議,盡快取消目前不合理的按分鐘計費模式或?qū)ζ溥M行“反壟斷”調(diào)查與處罰。同時盡快實施電信服務(wù)收費項目價格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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