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古代極小長度單位,一寸的十萬之一。“夫禍患常積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伶官傳序》)
豪:長度及重量單位,十絲為一豪,十豪為一厘。“這個數(shù)內(nèi),我們再克落一豪不得的。”(《陳州糶米》)糶:tiào
分:一分是寸的十分之一。“舟首尾長約八分有奇。”(《核舟記》)
厘:十豪為一厘。“失之毫厘,謬以千里。”(《漢書•趙充國傳》)
黍:一分,來源于古代累黍計尺。“高可二黍。”(《核舟記》)
寸:來源于一指之寬。 “布指知寸。”(《大戴禮主言》) “籌,室中五扶。”(《禮記·投壺》)鄭注:“一指按寸”。膚寸而合。(《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何休注:“按指為寸”。寸字不見于甲骨金文,小篆作 ,象一指按腕之形?!墩f文》寸部:“寸,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脈謂之寸口”。即指距腕部一指之寬處。今中醫(yī)切脈,猶稱此處為“寸”。
扶:一扶等于四寸。“故上失扶寸,下得尋常。”(《韓非子•揚權》)
尺:6寸或7寸,今為10寸。“內(nèi)無應門五尺之僮。”(《陳情表》)
咫:古代八寸為咫。例:《論盛孝章書》加咫尺之書。“床上錦茵褥,折疊厚只有咫。”(《聊齋志異•金和尚》)
幅:一幅相當于二尺二寸。“惟將六幅絹,寫得九華山。”(《送青陽李明府》)
跬:3尺或4尺,今為5尺。“故不積跬步。”(《荀子•勸學篇》)
墨:一墨相當于五尺。“不過丈墨尋常之間。”(《國語•周語》)
仞:古代高度或深度名稱。一仞是八尺,一說七尺。“上有千仞之峰,下臨百丈之淵。”(枚乘《七發(fā)》)
步:一步等于五尺。歷代不一,秦代一步為六尺,周代一步為八尺。“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尋:古代以八尺為尋。“子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廣八尺,深可四尋。”(文天祥《正氣歌序》)
武:古代以半步為武。“女過去數(shù)武……遺地上,花笑語自去。”(《聊齋志異•嬰寧》)
常:古代以十六尺為常。“韓子曰:“布帛尋常,庸卜不釋;鑠金百鎰,盜跖不搏。”(《史記•李斯列傳》)
丈:十尺為一丈。“天臺一萬八千丈,對此欲倒東南傾。”(《夢游天姥吟留別》)
雉:高1丈,長3丈為一雉。“是以板筑雉堞之殷。”(《蔗城賦》)
匹:一匹為四丈。“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孔雀東南飛》)
引:10丈。“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漢書•律歷志》)
端:古代布帛長度單位。有一端等于一丈六尺、二丈、六丈等說法。通常一端指一匹。“王從之,購五十余端以歸。”(《聊齋志異•王成》)
版:古代曾以八尺的長度為一版。(版,亦作板),“汾水灌其城。城不漫者三版。”(《史記•趙世家第十三》)
舍:古時行軍以三十里為一舍。“晉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圍:度量圓周大小的尺寸標準。圍的大小古時說法不一:一說以雙臂合抱,一抱是一圍,或是兩手大拇指與食指合攏的圓周長。一說直徑五寸或一尺的圓周是一圍。“嶗山下清宮,耐冬高二丈,大數(shù)十圍。”(《聊齋志異•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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