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計量收費還有多遠 (2004-10-29)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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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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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秋雨送來了陣陣寒意,冬季供暖又成為人們關心的熱點,記者帶著讀者最為關心的供熱按計量收費問題走訪了天津市供熱辦公室,請該辦負責人做了如下解答。
“熱”是經過能源消耗和人工勞動產生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應該遵循“按量收錢、自主消費”的市場經濟規(guī)律,因此國家建設部等八部委將本市列為按熱計量收費試點城市之一。本市近年來新建的住宅均按分戶計量的要求以并聯方式安裝了供熱設施,一些舊居民區(qū)也按分戶計量的形式進行了改造。但要實行按計量收費,還必須達到以下要求:一、各家各戶必須安裝溫控閥以調節(jié)室內溫度,從而實現用熱量的多少由自己決定。二、按建設部要求,開發(fā)商要對新房的暖氣設施保修兩年,而供熱管道中難免遺留的砂石也會對熱表和溫控閥形成損害,因此新房剛入住時不要立即安裝熱表,經過兩個供熱季節(jié)的沖洗,第三年安上熱表后,還要再實行一年按面積收費,目的是進一步檢驗熱表的運轉狀態(tài)和房屋的保溫效果。三、新建商品房在入住率沒超過70%的情況下,雖然安有分戶計量裝置,也不能實行按計量收費,因為熱量會從有人居住的房間向無人居住的空房傳導,先入住的居民因此要多付出近50%的熱費,這是極不合理的。